新西兰储备银行(RBNZ)于本周(6月4日)公布一项金融监管改革决定,未来所有根据《存款接管机构法》(Deposit Takers Act 2023)获得牌照的存款机构,都将有资格申请使用“Bank(银行)”名称。

这意味着目前部分不能自称银行的金融机构,在满足监管要求后,未来也将能够使用这一称谓。
储备银行表示,这项决定是《存款接管机构法》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,旨在建立统一的存款机构监管框架,并促进金融市场竞争。根据储备银行公布的最终政策,未来无论是传统注册银行,还是符合条件的非银行存款机构(NBDTs),只要获得相应牌照,都可申请使用“Bank”名称。
目前,新西兰对“Bank”“Banking”及“Banker”等字样的使用实行严格限制。现行制度下,只有获得注册银行资格的机构才能在名称中使用“Bank”。信用合作社、建屋互助社以及其他接受审慎监管的存款机构,即使提供类似银行服务,也不能使用相关名称。
储备银行认为,随着《存款接管机构法》的全面实施,原有银行与非银行存款机构之间的监管差异将大幅缩小。允许所有获牌存款机构使用“Bank”名称,有助于提高监管体系的一致性,也能让消费者更容易识别受到储备银行审慎监管的金融机构。
此次改革不会立即生效。根据储备银行公布的时间表,《存款接管机构法》预计将于2028年12月1日全面实施,届时相关机构才能正式申请使用“Bank”名称。在此之前,现有名称使用规定仍将继续执行。
储备银行强调,名称规则放宽并不意味着监管标准降低。未来申请使用“Bank”名称的机构,仍需满足牌照要求、资本充足率、风险管理以及持续监管等条件。同时,正在推进中的存款保障制度(Depositor Compensation Scheme)也将为符合条件的存款提供最高10万纽币保障。
市场人士认为,这项改革的实际影响将在未来几年逐步显现。目前新西兰银行市场长期由ANZ、ASB、BNZ和Westpac等大型银行主导。随着统一监管框架建立,一些规模较小的存款机构未来有机会借助“Bank”品牌提升市场认知度,从而增强行业竞争。
虽然距离新制度正式实施仍有两年多时间,但储备银行此次公布的决定,被视为新西兰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重要一步,也反映出监管机构希望通过提升竞争和透明度,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金融服务选择。






